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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商家成“包租婆” 要想摆摊,先交“租金”

内江日报  2015-03-23 09:44

逛夜市已成了不少市民夜生活的一部分,但在这热闹的背后,却存在诸多乱象,影响了市场秩序。近来,不少市民反映,位于临江小区南环路的夜市,存在地摊随意摆放、商家抢占夜市摊位并“”等乱象。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乱 象 一

地摊摆放随意,大小不一

3月19日晚上7点左右,记者来到市民所反映的临江小区南环路夜市摊区,此时摊主们都已摆出了自家的“宝贝”,穿的、吃的、玩的、装饰的,品种各异,类型多样,过往的市民不时停下脚步挑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现场十分热闹。

记者发现这些摊主们由于“家底”不一,所摆的摊位也大小不一,有的一个摊区由两个摊主占用,有的两个摊区却被一个摊主占用,甚至还有摊主直接将车摆在摊区内销售货物,有些不能摆进所规定的夜市摊区的摊主们,只能“顶风”摆到了其他地方,整个现场看上去十分凌乱。

乱 象 二

店铺商家“抢占”夜市摊位

夜市摊区,本就是为了规范那些没有店铺的摊贩而设立的临时摊区。但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部分店铺商家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也将商品摆在了位于人行道的摊区里。

记者看到,其中一家水果店铺,不论白天还是夜里都在占道经营,将水果摊摆满半个人行道的宽度进行销售,且还将一辆面包车停在了附近的人行道上,俨然将自己店门口的那段人行道据为己有。

有摊主向记者透露,当有其他商家要在其店铺前的空地上摆摊时,该水果店铺老板则会上前严厉警告不能在此摆摊,原因是“这里是我出了钱的。”

乱 象 三

出钱可以留摊位

“这里有人摆摊吗?”记者看到在画有黄色线的区域里,两家摊主之间还有两米左右的空位,就上前询问其中一名摊主,该摊主以为记者是要在此摆摊,赶紧说道:“这是我的摊位,我出了钱的。”记者很疑惑,夜市摊区不是临时摆摊的地方吗?怎么还会收取费用。“这个钱是交给谁的呢?”记者问道。“这个你自己去问。”该摊主并不愿意透露。

“这里可以摆摊吗?”随后,记者又询问另一个地摊摊主。“可以啊!”该摊主热情地说道,“但是,在这些商家门口摆的话,是要给他们交租金的,你看这几家都是出了费用的。”

记者以要在此摆摊为由,询问一家摆在某商家门口的小吃摊贩。她悄悄地告诉记者,本来自己也不想给,但不想因为没有固定的摊位,每天被“赶来赶去”,很影响心情,也影响生意。“每个月出了200元钱给商家,他可以帮我留个位置。”该老板说道。

夜市里为何上演“圈地运动”?

有夜市摊主坦言,摆摊上演“圈地运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夜市摊主告诉记者,摆夜市就是谁来得早谁就能占到好地,并且想摆多宽就摆多宽,后来的就只能“屈居”角落位置。

“为了能得到夜市的佳位置,一些摊主们就主动找到该位置所对应的商家,希望商家能帮忙把这个位置留着。”该摊主告诉记者,商家也理所当然的收取了150元/月的留位置的费用。并且,不少商家还主动提出谁想占用其店铺门口的位置就得先交钱才能摆。而像这样的行为,也成了夜市的一个公开的秘密。

城管部门: 商家“”无依据,市民可举报

那么临江小区的夜市摊区到底是如何规划的?有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商家坐金到底有无依据?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中区城管局市容股。

据了解,为了规范夜市摊区的摆放秩序,便于城市管理,我市城管部门在临江小区南环路设置了临时夜市摊区,并用黄色线区分出来。但随着城市发展,设置的摊区并不能满足摊贩们的需求,许多小摊贩“顶风”摆在了规定区域外。

“不管是谁,都可以在指定的夜市摊区经营,但在该区域外就属于违规操作。”市容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尤其是有固定店铺的商家更不能占道经营,必须坚持“坐商归店”的原则,一旦发现将受到处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仅商家不能占道经营,商家收取其他摊主的“租金”更是没有合法依据。市民如果发现商家有此行为可拨打电话8329998向城监部门举报。“商家不应该,夜市摊主们也绝不能纵容此行为,不能因怕麻烦就听之任之。”该负责人提醒摊主们要坚决杜绝这种不合法行为。

对于夜市摊区是否收费问题,该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以前为了便于管理,牌楼街道办事处曾对夜市摊主们收取过一段时间的管理费,这也是一个遗留问题。但从今年开始,不管是街道还是城管部门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摊主们口中的“交了钱”的事是不成立的,占道经营的现象更是不应该。

同时,记者从城管部门获悉,我市将加大对夜市摊区的管理力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机制来约束摊主和商家的不良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有序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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