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回复:国土部和住建部会商后提出,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温州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回顾
今年4月,一条消息震惊整个房产市场。温江有部分居民在购房后,发现自己无法进行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因为内江一般市区的土地的年限都是在70年,所以很多居民就不会遇到这种年限到期的问题,自然也不会存在到期续费的问题!
而前段时间也是针对这个问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也关于房屋产权一事提出了回应,会出台相关政策。近日,国土资源局也关于温江房屋产权到期问题提出正式办法!
国土资源部: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
“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我们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
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王广华指出,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时,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 王广华指出,“两不一正常”是现阶段的过渡性办法。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所以相关政策未出台前,关于房屋产权问题将采取“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实施!小编的理解就是,目前在相关政策出台前,房屋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屋还属于你,当然也不存在续费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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